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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同成立就是指订立当事人就合同书的关键条文达到合意。合同书的实质是一种合意,合同成立便是多方当事人的法律行为一致,达到合意。那么合同书不成立的情形有哪些?徐州建筑合同律师就来为大家分析一下合同不成立的情形。
合同书不成立的情形:
法律法规,以下情形下订立的无效合同:
(1)一方以诈骗、威逼的方式订立合同书,危害国家主权。
(2)恶意串通,危害我国、团体或是第三人权益。
(3)以合理合法方式遮盖不法目地。
(4)危害社会发展集体利益。
(5)违背法律法规、行政规章的强制要求。
合同书不具有成立的要素,即不成立,合同书的不成立也有下列几类情形:
1、一人自主订立合同书。
2、当事人中间订立合同书的法律行为不一致,未产生质权、服务承诺的合致。
3、合同书的行为主体不确定性。
4、要物合同书未执行物的计付。
5、需经准许、备案方能成立的合同书未执行准许、登记。
6、法律法规或是是当事人承诺选用书面通知订立合同书,当事人未订立书面形式合同书且未执行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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